业主在4楼屋顶平台造"空中秧田"遭拆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5月10日晚,一条屋顶平台种植秧苗的视频,火遍了乐山人的微信朋友圈。5月11日上午,通过寻找发现,这片秧苗位于乐山中心城区某小区的一处4楼平台上。这片秧苗种植面积约20余平方米,绿油油的长势良好,在钢筋水泥构筑的小区里,显得清新而另类。
平台成秧田,引来了小区物管和楼下住户的担忧。为防止平台漏水等问题,在小区物业的协调下,业主配合拆掉了秧田。
5月10日晚,这片“意境”被更多人欣赏——有人拍下小视频,发到朋友圈,很快就火了。于此同时,也引起了小区物业四川嘉恒物业服务公司的注意。
“要不是那段小视频,我们根本不知道小区里还有秧田。”据嘉恒物业客服部负责人介绍,刘先生在购买了住房的同时,也购买了屋外的这处平台。2017年房屋装修时,刘先生向物业提交装修方案时,提到了会将该平台装饰为花园。
“改造为秧田肯定是不行的,这么多水必定会影响到小区其他住户。”该负责人说,在刘先生递交装修方案时,物业公司就曾提醒刘先生,为防止平台漏水等问题,不可以修建鱼池和假山。装修期间,物业公司也曾进行巡查,当时并未发现异样。装修完毕后,物业公司便没有再去查看。
5月11日上午11时许,在与刘先生沟通过后,物业公司员工与刘先生一起,将秧田进行了拆除。“之前我确实没想那么多,只是觉得自己喜欢。”刘先生对此很淡定,“既然不合适,那就拆了嘛。”
说法:平台归个人 但不能影响他人
尽管拆除了秧田,但刘先生的“田园梦”并不会就此停歇。下一步,他计划重新在该平台种植一些不需要大量水的庄稼,比如小麦等。
刘先生在楼房平台种植植物,特别是水稻等庄稼是否合法?乐山市城管局执法支队副支队长杨小玲表示,其行为不属于私自搭建违章建筑,因此城管部门不好界定刘先生的行为。
律师认为,楼房屋顶与平台是两个概念,屋顶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不可擅自使用,而刘先生使用的平台,是开发商卖给他的,刘先生拥有并可以使用这个平台。但在使用过程中,不可对其他业主产生影响,如有影响必须加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