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因单位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负责人)、机构类型四项中任一项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的30天内到原代码颁证机构(质监局)办理换证手续。
一。申请材料:
原组织机构代码证照
1.1.企业:持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证照;
1.2.政府机关:持各级政府或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三定方案”和法人(负 责人)的任命文件;
1.3.事业单位:持各级政府或编制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成立批 文及法人(负责人)任命文件;
1.4.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持民政部核发的社团登记证或民办非法人证 书;
1.5.工会:县和县级以上总工会核发的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和工会法人代表证 书;
1.6.基层工会:持市、区(县)工会核发的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和工会法人代 表证书;
单位公章(公章不便携带的可先领表后加盖);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
经办人身份证;
原申领的代码证(正本及所有副本含IC卡);
银行开户许可证;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需提供上级主管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材料)和代码证书的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提供副本);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复印件均为A4纸张
二。行政审批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质监局组织机构代码业务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发放或打印相应表格让申请人填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能补正全部材料的,补正后予以受理;当场不能补正的不予以受理,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第二步: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材料和表格进行复审,审核无误后并做相应的录入工作。
第三步:申请人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质监局组织机构代码业务窗口校对组织机构代码信息校对表,校对无误后签字确认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三。行政审批收费标准及依据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调整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2号)有关规定,每套证书收费108元;
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有关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对小型微型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108元。
四。行政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三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即办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