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清华学生状告ofo退押金,为何最后两人却倒贴四百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因为这两个清华大学生向法院申请的是确认ofo仲裁协议无效,但是败诉了,这400元是他们申请的费用而不是赔偿费用,因为申请以后,法院判他们败诉了,由于他们是败诉的一方,所以这申请的费用理应由他们来承担。
ofo的仲裁协议明确规定了,如果发生纠纷必须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而小黄车的押金大约在99元或者是199元,但是如果想要申请仲裁的费用是6000多元。这6000多包括了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这个费用完全超过了小黄车的押金费用,所以一般情况下很少有人申请仲裁。如果小黄车到期不退还押金,那么如果想要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押金,那么第一步就必须申请仲裁,而这仲裁费也是非常高昂的,所以基本上不会有人采取这个办法,这个从成本的角度来说非常不划算。
而这两个清华大学学生的做法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他们目的是请求法院确定小黄书这份仲裁协议是无效的,这样就可以以最少的金额来达到退还押金的目的。这400元是向法院提交的申请费,不是赔偿。小黄车的使用费用,每次租车的租金也大概在一元左右,而受理这类案件所需要的花费会更多。
这两个清华大学的学生说,起诉是想给每一个使用ofo的人开辟一个在法院维权的渠道,这样可以告诉大家,如果有合理的法律依据,可以接力诉讼。我觉得这两个清华大学学生的做法是非常有意义的,这种不断接力的社会效应非常有效。而且这两个清华大学学生的做法是值得提倡的,当我们不再使用小黄车的时候,理应退给我们用户押金,而不是不闻不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