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九江市申请公租房需要身份证、户口簿(或就业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住房、工资等证明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报名。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分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具体程序是: (一)个人如实申请: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身份证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免费领取申请表格。 2、申请表填写完整后,凭身份证、户口簿(或就业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住房、工资等证明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报名。 (二)社区评议: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资格进行入户调查、群众评议。 (三)街道初审: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资格进行初审。 (四)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复审。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资格进行复审。 (五)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审定: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对申请人对象、家庭成员资格进行审定。 (六)张榜公示。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审查结果统一编号,在市政府网站、日报等媒体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有异议者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组织调查核实。 (七)摇号配租。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采取公开摇号方式进行。公开摇号全过程接受公证人员现场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察部门和群众监督员现场监督。公租房的特点1、保障性。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我国政府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之后推出的保障居民住有所居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2、政策支持性。公共租赁住房是由国家推动出现的,是国家为了住房保障的目的人为设计的新型住房类别,因此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尤其是发展初期,只有在国家特殊政策的支持下,才能步入正常的发展轨道。同时,基于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特质,国家也有责任通过政策支持来推动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3、租赁性。这是公共租赁住房的核心特征,公共租赁住房是向目标群体提供适当的租赁住房来保障其住有所居。4、专业性。公共租赁住房不论是通过新建、改建、收购,还是通过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筹集的房源,都不是为了自住,而是专业用于出租的。法律依据:《九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申请条件。 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 (二)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倍以下,且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三)申请人为辖区内城镇居民,或者申请人在就业地劳动关系稳定即已签1年以上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或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四)申请人及家庭在所在城区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选定一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能申请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已享受公共租赁住房或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参加房改购房或集资建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面向工业园区用工单位和园区就业人员出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由建设管理单位参照本办法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