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作孽犹可活,人作孽不可活”出自哪?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出自于《尚书·太甲(中)》。
原文:
王拜手稽首曰。予小子不明于德。自厎不类。欲败度。纵败礼。以速戾于厥躬。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
白话译文:
嗣王拜跪叩头说:我小子不明于德行,自己招致不善。多欲就败坏法度,放纵就败坏礼制,因此给自身召来了罪过。上天造成的灾祸,还可回避;自己造成的灾祸,不可逃脱。
扩展资料:
”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中“活”字在《礼记》中作“逭”,逃避的意思。句子的意思是如果一个人自招灾祸,那是没有办法逃避的。这本是商朝国君太甲痛悔自己的过失引咎自责的话。后人引这几句常用以说明自作自受,咎由自取,含有不值得同情的意思在内。跟”自取灭亡“、”咎由自取“、”罪有应得“同义。
太甲(生卒年不详),子姓,名至。商汤嫡长孙,太丁之子,外丙和仲壬之侄,商朝第四位君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