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火灾是哪一年发生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大兴安岭火灾是1987年5月6日发生的。
1987年5月6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的西林吉、图强、阿木尔、塔河4个林业局所属的几处林场同时起火,引起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严重的一次特大森林火灾。
此次特大森林火灾,由58800多名军、警、民(其中解放军官兵3.4万人,森警、消防干警和专业扑火人员2100多人,预备役民兵、林业职工和群众2.27万人)经过28个昼夜的奋力扑救,于6月2日火场明火、余火、暗火全部熄灭,火场清理完毕,取得扑火胜利。
火灾起因
1987年春季,大兴安岭遇到了超常的干旱。贝加尔湖暖脊东移,形成了一个燥热的大气环流,加之风多物燥,增大了林区的火险等级。
1987年5月6日,盲目流入漠河市的汪玉峰、王宝晶、傅邦兰、郭永武、李秀新等人因在清林中使用割灌机违反操作规程和野外吸烟,在西林吉林业局的河湾、古莲林场和阿木尔林业局的兴安、依西林场引起4起山火。同时,塔河县境内塔河林业局盘古林场二支线的林地里也发生一场山火。这5起山火,经当地防火部门组织扑打,至7日清晨火场明火被扑灭,火情得到控制。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5·6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