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问答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教育惩处相结合政策的理解 Simone 发布于 2024-08-13 16:51:16 541 阅读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教育惩处相结合政策的理解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法律分析:“四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五条 国家监察工作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权责对等,严格监督;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