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有多少个省级行政单位?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黑龙江省 黑 哈尔滨吉林省 吉 长春 辽宁省 辽 沈阳 河北省 冀 石家庄 甘肃省 甘 兰州 青海省 青 西宁 陕西省 陕 西安 河南省 豫 郑州 山东省 鲁 济南 山西省 晋 太原 安徽省 皖 合肥 湖北省 鄂 武汉湖南省 湘 长沙 江苏省 苏 南京 四川省 川 成都 贵州省 黔 贵阳 云南省 滇 昆明 浙江省 浙 杭州 江西省 赣 南昌 广东省 粤 广州福建省 闽 福州 台湾省 台 台北 海南省 琼 海口 新疆 新 乌鲁木齐 内蒙古 蒙 呼和浩特宁夏 宁 银川 回族 广西省 桂 南宁 壮族西藏 藏 拉萨北京市 京 北京上海市 沪 上海 天津市 津 天津 重庆市 渝 重庆 香港 港 香港 澳门 澳 澳门扩展资料:省级行政单位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管辖的最高一级地方行政区域,目前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1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国现共有35个省级行政单位。省,是中国地方最高一级行政区域,由中央人民政府管辖。始于元朝。至今已有六、七百年的历史。自治区,是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而建立的相当于省的行政区域,由中央人民政府管辖。直辖市,即中央直辖市,由中央人民政府直接管辖。是人口比较集中,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具有特别重要地位的大城市。为“一国两制”的实施,宪法第三十一条专门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可以设立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样,由中央人民政府管辖。参考资料:省级行政单位-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