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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系统带出小型微利企业标识为否怎么办?

分支机构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系统带出小型微利企业标识为否怎么办?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分支机构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系统带出小型微利企业标识为否怎么办?

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据此,申报系统规则已作调整,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