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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主义理论的核心观点

行为主义理论的核心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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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主义理论的核心观点

行为主义是美国现代心理学的主要流派之一,也是对西方心理学影响最大的流派之一,形成于20世纪初期。按照行发展顺序,行为主义可划分为早期行为主义(经典行为主义)、新行为主义(操清行作行为主义)和新的新行为主义(社会认知行为主义)。行为主义是强调运用自然科学的实液森证方法,对社会政治生活的过程作系统的、经验的和因果的解释的西方政治学思潮和流派;主张对政治行为进行科学的研究,特别是通过使用定量方法,旨在创立完全以经验数据为基础的政治科学。行为主义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它把政治行为作为政治的出发点和政治分析的基本单元,主张政治应从国家制度、法律、政治权利的性质的研究,转向对政治行为的研究。 行为主义的主要观点是认为心理学不应该研究意识,只应该研究行为,把行为与意识完全对立起来。在研究方法上,行为主义主张采用客观的实验方法,而不使用内省法。主要观点可以概括如下:(1)机械唯物主义决定论;(2)认为心理学是一门自然科学,是研究人的活动和行为的一个部门,要求心理学必须放弃与意识的一切关系,提出两点要求:第一、心理学与其他自然科学的差异只是一些分工上的差异;第二、必须放弃心理学中那些不能被科学普遍术语加以说明的概念,如意识、心理状态、心理、意志、意象等等;(3)极力要求用行为主义的客观法去反对和代替内省法,认为客观方法有四种:第一、不借助仪器的自然观察法和借助于仪器的实验观察法;第二、口头报告法;第三、条件反射法;第四、测验法。斯金纳则属于新行为主义心理学,他只研究可观察的行为,试图在刺激与反应之间建立函数关系,认为刺激与反应之间的事件不是客观的东西,应予以排斥。闹正亩斯金纳认为,可以在不放弃行为主义立场的前提下说明意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