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一老汉被证明和过世母亲是夫妻,这究竟是怎么证明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这件事有点蹊跷,这份被证明材料是村委会出具的。村委会还满腹委屈说他们是秉公办理,并没有徇私情,事情真相如何,请继续往下看。
这个七旬老人原来是殷家的二儿子,后来过继给了亲戚家,就改名成罗家人了。当地拆迁房屋,给了240万的拆迁款,结果这个七旬老人的身份就被证明成了自己父亲的名字,成了自己母亲的丈夫,自己就成功从户籍中被死亡了,拆迁款就被弟弟瓜分。正常情况下,殷家二儿子是在户籍中的,所以这笔拆迁款他是有权利分的。然而就是村委会出具的这个被证明已故的材料,让殷家二儿子与这笔240万的拆迁款无缘了。这件事也是荒唐至极,他怎么可能变成了自己的父亲,自己母亲的丈夫,这是谁搞的事情?
村委会给自己辩解,说这份证明是另一个情况下写的。殷家另一个儿子和别人发生土地纠纷,就写了这份证明材料。等到土地拆迁时,殷家来了两个儿子,后来他们家的女儿也来了,都认可这件事,于是,就办理了。还说,村委会不会平白无故去调查别人的家庭情况。依笔者看,这样说法很明显站不住脚,作为村委会基层单位,不做清调查的前提下就写出这样的证明,也说不过去啊,这么做是负责的表现吗?况且说在一个村子还能不了解谁家的家庭情况吗?怎么听着都觉得时给自己的错误做狡辩。拆迁款户籍上的人都有份,凭什么给人家老二被证明死亡了?
支持殷家老二为自己维权,关于身份这件事也能这样被证明吗?亲情和拆迁款之间应该存在着这么深的矛盾吗?该是谁的就该给谁,钱不长花,情长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