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通行证号码是哪个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台湾通行证号码是照片页上右上角的字母+8位数字。如下图红框标注所示: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是中国大陆地区居民往来中国台湾地区所持有的证件。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三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
一、申请条件
1、大陆地区居民因私事前往台湾地区探亲、定居、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
2、大陆居民应邀前往台湾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等活动或者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以及执行海峡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等。
二、申请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2、提交正面免冠蓝底彩色近照2张,规格为33×48mm。
3、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5、已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证件原件。
6、登记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前往台湾,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注:持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的人员申请前往台湾,无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7、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应邀前往台湾的,提交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
①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的,提交工作证明,交验暂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②由组团单位代办的,代办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
(2)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
8、申请补发、换发证件,须提交下列有关证明:
(1)补发证件的,提交证件报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2)换发证件的,提交原持有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损毁的,提交证件损毁说明书。
三、办理程序
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符合异地办理条件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四、收费标准
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80元。
2.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
五、办理期限
1、15个工作日。
2、急件则在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结束。
六、签注种类
1. D签注:定居。
2. J签注:居留。
3. T签注:探亲。
4. L签注:旅游(团队)。
5. Q签注:访友、治疗,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诉讼等私人事务。
6. Y签注:持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同意赴台湾地区批件赴台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合作研究等交流活动或者参见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
7. F签注:持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赴台进行经贸、交流活动。
8. C签注:执行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的人员。
9. G签注:个人旅游。
扩展资料:
台湾通行证注意事项:
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为10年,个人旅游签注(G签注)有效期为6个月,持证人在台湾停留时间自入境台湾次日起不得超过15日。
2.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批后方可提出申请。
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不足三个月(含)时,出入境管理局不受理签注申请,不予出境,证件持有人可自行前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通行证延期手续。
如您首次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需要亲自前去出入境办理此证及加注G签,出证后可请人代领;如您已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仅需加注G签,则可委托他人代为送签。具体情况请询出入境管理中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