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自考生如何申请学士学位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河北省本科自考生如何申请学士学位自考 一、符合相应学士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二、我省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时,必须于毕业后次年的三月一日至十日,携带本科证原件、复印件及相关材料,到信息采集点办理申请学士学位手续,逾期不予受理。三、对在参加自学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考生不予受理。四、学位证书发放时间为每年的十二月。领取地点为市级考办。五、申报河北师范大学主考专业(如英语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等)学士学位需携带的材料1、河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学士学位外语合格证书”原件;2、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登记和坚定表》复印件一份;4、小二寸彩色照片一张(要求近期、免冠照片);5、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需提供毕业综合考核成绩单,其他专业考生需提供毕业论文及论文评议表;6、学士学位评审费。说明:1、基本条件:主干课平均65分以上、学位外语成绩合格、部分主考院校要求论文75分以上、 2、学位外语考试一年2次,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初和9月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