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政策?二手房交易要注意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选购第二套产品居住房还可以继续申请办理应用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可是终止向选购第三套或以上住房缴存职工派发公积金贷款。如果已经按揭贷款买了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接着又卖出去,现在准备购买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仍算第一套。
与银行业不一样的是,金融机构“认房也认贷”,而公积金中心“只认房不认贷”。换句话说,公积金中心只认申请者现阶段名下房产,不计算其有着房地产和按揭贷款的历史数据。
2、员工的公积金贷款能贷信用额度不能付款购买住房需要时,员工可向受托银行办理商业住房贷款,然后由受托金融机构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搭配方式向员工派发。公积金贷款选用质押担保方法的,借款人(即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职工,相同)要以所购买住房做为质押物。
借款人理应和受托金融机构签署借款合同,并按照当地房产不动产备案要求申请办理抵押登记。公积金贷款选用抵押担保方法的,借款人或第三人应提供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金融机构承认的凭证式国债、受托金融机构行内本国货币定期存款,以及其它依规可抵押的权利凭证开展贷款担保。借款人理应和受托金融机构签署质押合同,并且在协议约定时间内申请办理权利凭证转交等手续。
1、房屋办理手续齐全有效
房产证是证实房主对房屋具有所有权惟一凭据,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交易过程中对买受人而言有无法得到房屋的巨大风险性。房主很有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财产抵押出售,即便没有未来申请办理获得后,房主还能够质押和出售。因此最好是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交易。
2、房屋产权年限是不是明确
有一些房屋有好几个共有人,若有继承者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也有夫妇共有的,对于此事买受人理应和所有共有人签署房屋买卖协议。仅仅只是一部分共有人私自处罚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说签署的买卖协议未能别的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毫无意义的。
3、买卖房屋是不是在租
很多二手房在出让时,存在物上压力,即还被人租用。假如买受人光看房屋产权证,只关注过户手续,且不留意存不存在租用时,买受人很有可能得到一个无法及时入住的或者使用房产。由于在我国包含绝大多数我国均认同“买卖不破租赁”,换句话说房屋买卖协议不可以抵抗在前设立的租赁协议。这一点在实际操作中被众多买受人及中介忽略,又被很多出卖人运用从而出现比较多纠纷案件。
4、土地资源状况是不是清楚
二手房中买受人需要注意土地使用性质,看划转或是转让,划转新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部门可免费取回,转让是房主已支付了土地出让,买受人对房屋具有较完整的权力;还需要注意土地使用期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有且只有40年,房主已用十来年,针对买受人而言是不是还应当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证为70年商品房的价钱去衡量时,就有些划不来。
5、城市规划是不是危害
有一些房主出售二手房有可能是已熟悉该房屋在5到10年之后要面临动迁,或是房屋周边要建高层,可能会影响光照、价钱等城市规划状况,才着急售卖,做为买受人在挑选时要充分了解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