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入职体检不得开展乙肝孕检等检测,对就业者来说到底是好是坏?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国务院:入职体检不得开展乙肝孕检等检测,这对于就业者来说当然是一个好消息。不管就业者是否存在着这些问题,按照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这些都是不能够限制劳动者自主择业的;假如设定了相关条件,这也就意味着就业者的自主择业权会受到相应影响。
按照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法,在就业的时候是不能够受到就业单位的就业歧视的,像乙肝和孕检等检测本身就没有包含在相关法律当中,同时这种检测也是对就业者的一种就业歧视,自然没有最好。国务院再次强调这一法律精神的具体规定,这也就意味着就业者在就业的时候不会受到就业歧视,这当然是一个好事。而且就业者在受到就业歧视之后,他们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进行救济。
国务院:入职体检不得开展乙肝孕检等检测
按照国务院最新规定,入职体检不得开展乙肝孕检等检测,目前正是高校毕业生的毕业季,按照目前的体检规定,高校毕业生可以在学校的校医院和外面的正规医院进行外科、内科等基本体检项目的体检。除了这些规定的基本项目以外,乙肝等检测不再作为必要检测进行,同时高校毕业生如果对体检结果有异议,那么高校毕业生可以提出复检和补检。尽管国务院的规定目前想要针对高校毕业生进行,但实际上这种规定对于打工人就业来说是一件好事儿。
这对就业者来说是好事:消除就业歧视
对于就业者来说,这绝对算是一个好事,这能够消除就业歧视劳动法并没有就体检的项目进行具体规定,这也就意味着这得由医院进行体检项目的标准化,同时也可以让就业单位进行自主决定。然而把更多的决定权交到就业单位上是能够对就业者的权利造成侵害的,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利,现在不给进行乙肝等额外检测,这也就是消除就业歧视的一种办法,同时对于就业者来说也是好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