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除党籍几年内不得重新入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党章规定被开除党籍处分的党员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不过一般来说,受到这个处分的是党内最高处分了,一般都是犯有犯罪性的错误,相当于政治生命被处决,所以很难有重新再入党的。因为入党需要很多考核通不过,入党考察程序入党积极分子从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成为一名预备党员,要经过以下程序: 首先, 本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上党课。 找入党积极分子谈心,了解他们的思想。1. 指定培养联系人。 党支部及时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由组织委员提出人选,支部会研究同意后,通知培养联系人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1)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情况,鼓励并帮助他们积极上进,不断端正入党动机。 (2)定期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提出培养教育的意见建议。 (3)负责每半年填写一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4)在入党积极分子基本符合党员条件时,及时建议党小组将其列为发展对象。 2. 搞好经常性培养教育。 党支部结合党的中心任务,针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对他们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知识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理想信念。可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进行培养考察。 3. 定期考察。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结果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考察的主要内容: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工作学习等情况。特别要注意动态地考察他们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的变化情况。党支部定期分析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肯定成绩,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培养教育的意见和措施。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调动时,原单位党支部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情况和党组织的意见等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