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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的人物事件

陈光的人物事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国企产权改革先驱,诸城出了个“陈卖光”

1991年,陈光调任山东省诸城市市长时,不足35岁。第二年,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诸城对150家市属独立核算企业进行审计。结果是“灾难性”的:150家企业中103家亏损,43家资不抵债。当时诸城有18000人吃财政饭,但财政收入不足8000万,干部工资不能按时发放。按常规,诸城每年需500万财政预备费,但一分也没留。半死不活的国企状况和入不敷出的财政处境,让时任市长陈光如坐针毡。“这个月发了工资,马上就得调度下个月的支出,这个钱谁给?企业给我们交。企业都生存不下去了,交什么?财政收支平不起来,干部职工发不下工资,你这市长怎么当的,所以你必须想办法!”陈光坦言当时诸城改革皆因企业和财政困境所迫。

1992年4月,就在邓小平南方谈话后不久,诸城市长陈光启动了这项后被广泛传播为“卖光”的国企改革。从1992年开始,陈光提出改革,诸城市282家国有和集体企业全部改制,其中90%以上的企业改成股份合作制,即将企业净资产卖给内部职工。15个月内,基本全“卖给”了内部职工。一时间,诸城轰动了,山东轰动了,全国轰动了。陈光一夜成名,香港的一家媒体由此把“陈卖光”的帽子扣在了他的头上。这一改革引起了广泛争论,直至国务院调查组给出定论方止。此后,国企改制在国内全面展开。陈光的尝试,启动了中国国有企业现代化改革的征途。在一定意义上,陈光不失为国企产权改革的先驱。

1996年2月,中央联合调查组赴山东诸城处理“卖光国企”事件。最后的结论是:诸城的改革,方向正确,措施有力,效果显著,群众满意。一个月后,朱镕基亲抵诸城,对诸城市采取多种形式探索搞活小企业的做法表示肯定。至此,被冠上了“陈卖光”的诸城市长陈光才松了口气。

后来的实践也证明,“卖光”成了诸城改革的转折点。这个没有港口码头、没有铁路、没有高速公路、自然条件不好的县级市,在陈光实施改制后发生了巨大变化。统计显示,1996年的诸城与1990年相比,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由17.3亿元增加到72亿元;财政收入由0.85亿元增加到3.2亿元。

只讲产权改革也不行

由于诸城“人人持股,平均持股”的国企改革,是国企职工的自愿选择,且市政府同时做好了社保等配套体制的改革,整个改革进行得比较顺利,用后来中央派来的调查组的话说是“方向正确,措施有力,效果显著”。但是,当1997年陈光将诸城改革经验复制到他掌舵的菏泽市时,没想到麻烦和怨言却多了起来。事后看来,菏泽与诸城有诸多不同,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背景是,以农业为主的菏泽当时是山东最穷的一个地级市,穷到企业职工都拿不出钱来购买国企股份。因此产权改革不得不转为“招商”——为那些市属的小型国企寻找新“东家”,甚至是白送。

也在此后一年,经济学家郎咸平和国企买家顾雏军,就顾雏军在入主科龙的过程中有否导致巨额国资流失的问题,展开激烈争论。随着顾的经济问题引起司法介入,郎顾之争又演化成企业界与经济学界关于国企改革的得失之争。

陈光,这位中国国企产权改革的先驱,以自己的实践证明,国有企业不进行产权改革不行,但只讲产权改革也不行。产权改革的成功,需要整个国家体制和社会的转型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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