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问答

党小组成立的条件

党小组成立的条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即可成立党支部。依据《党章》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 第三十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小组长应由所在的党小组的党员选举产生,也可由党支部指定。一般选小组长一人,如党员较多、分散或工作需要,也可增选副组长一人。小组长的任期和支委会的任期一样,可在改选支部委员会的同时改选党小组长。因为党小组不是一级组织,所以党小组长也不是党内的领导职务,他只是党小组的负责人,是党的基层骨干。

拓展资料:

党小组成立的条件

党小组内容

在党的支部里面,根据党员的数量、分布情况以及工作、生产、学习等实际需要划分党小组,是为了具体地组织、推动和指导每个党员的日常活动,保证党的指示和决议的贯彻落实。对党支部来说,许多工作要通过党小组进行,做好党小组工作是做好支部工作的基础。

因为党小组对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和要求最了解,便于组织党员学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和检查党员贯彻支部决议、进行群众工作等。所以,支部要经常注意加强党小组的工作,切实发挥党小组的作用。

参考资料:党小组——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