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取得中国国籍的条件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根据我国《国籍法》第七条,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申请加入中国国籍须具备两个前提:
一是申请人须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二是须出于本人自愿。
同时必备条件如下:
①申请人是中国人的近亲属;
②申请人定居在中国;
③有其他正当理由。若本人未满18周岁,可由监护人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手续。在国内,可以向当地市、县公安局申请;
在国外,可向中国外交代表机关或领事机关申请。上述机关负责受理申请并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然后由中国公安部审批。
公安部批准并由有关公安机关发给证书后,申请人取得中国国籍,同时丧失外国国籍。
扩展资料
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申请书;
2、外国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3、近亲属关系证明;
4、中国籍近亲属的居民身份证及常住户籍证明;
5、经公证的房屋产权证明;
6、经公证的生活保障证明;
7、国内外无犯罪记录证明(在国外的须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8、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
9、两寸彩色近照4张;
10、外国退籍证书。
相关说明: 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上述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并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加盖骑缝章;需要国籍认定的,应提交审核确认申请人为外国国籍的材料。
经办流程:
1、填表:申请人填写《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书》;
2、受理:申请人持申请表和申请材料到受理窗口受理;
3、初审人员对受理材料进行初审,并上报省级公安局机关出入境管理局审核;
4、省级公安局机关出入境管理局审核通过后,上报公安部审批,审批通过的予以批准;
5、发证:申请人到发证窗口领证。
参考资料:福州市公安局-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