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国外 把护照弄丢了 怎么办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普通护照因丢失等情况需要补发,如为短期出国,急需回国,需要应到就近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旅行证。
1、登录“海外申请护照在线预约”系统,成功预约并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1份。
2、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一式三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
3、原护照复印件或其他证明申请人中国国籍和身份的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或出生公证等)复印件。
4、在所在国或其他国家的居留证件、签证、医疗卡、社保卡、银行对账单、房租、固定电话、水电气账单等原件和复印件(任选一种即可。因各国国情不一,请具体参见中国驻相关国家使领馆网站);相关材料原则上需证明在国外连续停留达180天。
5、个人有关护照遗失、被盗抢、损毁情况说明。
6、护照遗失、被盗的,需填写声明:“本人已被告知并确认,即使丢失的护照找回也不能再次使用,也不可撤销补证申请,并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护照损毁的,需交回损毁护照。
7、国籍状况声明书。
扩展资料
护照的使用注意事项有:
1、护照为重要身份证件,持照人应妥为保存、使用,不得涂改、转让、故意损毁。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非法扣押。
2、护照的签发、换发、补发和加注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公安部委托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中国驻外使馆、领馆或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办理。
3、护照遗失或被盗,在国内应立即向当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告;在国外应立即向当地或附近的中国驻外使馆、领馆或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报告。
4、短期出国的公民在国外发生护照遗失、被盗等情形,应向中国驻外使馆、领馆或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5、已提交的护照遗失补发申请任何情况下均不可取消或撤回。遗失、被盗护照将被宣布作废,即使找回也不能继续使用,应尽快送交使领馆注销。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领事服务网-护照/旅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