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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旅游局

苏州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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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旅游局

反馈苏州市旅游局中文名苏州市旅游局地点苏州市类型政府部门内设机构办公室等机构简介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413号)和《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发〔2009〕56号),设立苏州市旅游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职责调整(一)取消的职责1.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2.取消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的职责。(二)新增的职责1.组织实施国民休闲旅游计划。2.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港澳台旅游的政策法规,组织对港澳台旅游市场推广工作。3.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旅游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安全生产的监管。4.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协调组织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等旅游工作。5.拟订全市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6.承担市委、市政府部署的《苏州旅游业全面提升计划》的工作任务。(三)强化的职责加强对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指导。主要职责(一)贯彻实施国家、省旅游业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起草相关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市旅游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旅游工作。(二)拟订全市旅游发展战略,编制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专项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国民休闲旅游计划。承担市委、市政府部署的《苏州旅游业全面提升计划》的工作任务。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工作及行业信息发布。组织全市旅游资源调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报旅游项目建设与投资计划。(三)制定全市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旅游形象宣传和重大旅游促销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协调组织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工作。研究制定全市旅游节庆活动、旅游会展活动的中长期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旅游节庆活动,承办全市重大旅游节庆活动。点击加载更多词条目录百科名片机构简介职责调整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单位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