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诉讼程序的discovery指的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938年后,美国的《联邦民事诉讼规则》中明确采纳了Discovery程序,从漏或桥此“披露程序”便成为了美国民事诉讼中极为关键重要的部分。
诉讼双方,需要由己方向对方提供涉案相关的文件,中间甚至可能包括不利于己方之证据,己方也需如实提供。虽然仍未脱离谁主张,谁举证之原则的范围,但实质上诉讼根本已经发生较大的改变。本着in good faith (诚信)的精神,如果如实提供,可能会遭致法律上的不利后果;但如果不如实提供,更可能直接返猛导致败诉甚至有三倍赔偿的可能。而中国法律诉讼程团唯序中,关于证据的搜集相比之下就难上加难,因为没有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