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特征和作用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特征:1.保持税收中性。 根据增值税的计税原理,流转额中的非增值因素在计税时被扣除。因此,对同一商品而言,无论流转环节的多少,只要增值额相同,税负就相等,不会影响商品的生产结构、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2.普遍征收。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看,对从事商品生产经营和劳务提供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在商品增值的各个生产流通环节向纳税人普遍征收。3.税收负担由商品最终消费者承担。虽然增值税是向企业主征收,但企业主在销售商品时又通过价格将税收负担转嫁给下一生产流通环节,最后又最终消费者承担。4.实行税款抵扣制度。在计算企业主应纳税款时,要扣除商品在以前生产环节已负担的税款,以避免重复征税。从世界各国来看,一般都实行凭购货发票进行抵扣。5.实行比例税率。从实行增值税制度的国家来看,普遍实行比例税制,以贯彻征收简便易行的原则。由于增值额对不同行业和不同企业、不同产品来说性质是一样的,原则上对增值额应采用单一比例税率。但为了贯彻一些经济社会政策也会对某些行业活产品实行不同的政策,因而引入增值税的国家一般都规定基本税率和优惠政策。6.实行价外税制度。在计税时,作为计税依据的销售额中不包含增值税税额,这样有利于形成均衡的生产价格,并有利于税负转嫁的实现。这是增值税与传统的以全部流转额为计税依据的一个重要区别。作用:(一)从财政上来看,实行了增值税,能保证财政收入的普遍性和稳定性。(二)从经济上看,实行增值税消除了传统间接税存在的重复征税的弊端,有利于生产经营专业化协作化发展,具有较强的经济适应性。(三)从外贸出口上看,实行增值税有利于贯彻国家鼓励出口的政策,做到出口退税准确、彻底,以提高本国产品的出口竞争能力。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