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知识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目的  规定安全会议内容、形式和会议责任人要求,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2、适用范围  工段(班组)以上部门  3、责任者  工段(班组)长以上人员  4、工作程序  4.1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主动地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4.2会议内容以安全生产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4.2.1了解前段时间、前一班的安全、生产、工艺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和工艺操作等工作。  4.2.2学习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  4.2.3通报违章违纪、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表扬遵章守纪先进事迹。  4.3会议形式和会议责任人  4.3.1班前、班后会有班长或生产调度负责召开,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在生产调度室。在班组安全会议记录本上进行记录。  4.3.2科室、车间级安全会议要求每半月一次,由科长、车间主任负责召开,时间不限,地点在车间会议室。并在科室、车间安全记录中进行记录。  4.3.3安全生产例会是安全工作信息反馈的一种形式,以便采取针对性指导安全工作,也可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公司安全生产例会一月一次,有安全科组织各单位安全主管副主任、安全员和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由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经理主持。地点在安全科,由安全科记录存档。  4.3.3.1安全生产例会所决定的问题,应当认真落实,无故不执行者批评教育,造成危害的应当给予惩罚。  4.3.3.2各单位在公司安全生产例会前向公司提交上月总结材料。各有关单位要对安全、消防工作情况认真总结,公司安全科对各单位参加会议及上报有关材料情况进行考核。  4.3.4公司“安委会”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的领导机构,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全体委员会,总结上一季度工作,批准下一季度工作计划,讨论研究安全方面各项事项。必要时可增加人员的数量。  4.3.4.1公司安委会会议所决定的问题应认真贯彻落实,对不执行者造成危害应给予惩罚。  4.3.4.2公司安委会由安全科详细记录,汇总成会议纪要存档。  4.3.5紧急会议视情况由部门领导决定召开。  4.4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列出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纲要,会议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4.5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待清楚。  4.6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会议召集部门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并得到批准。  4.7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4.8对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会议召集部门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5、附则  本制度由安全科负责解释。  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