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台湾也会出现地沟油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地沟油不是今天才被发明。30多年前,地沟油事件也曾在台湾地区“轰轰烈烈”地发生过。 20世纪60年代,台湾经济开始起步,民众生活水平开始逐渐提高,食用油的消费量因此大幅上涨。当时,日本和台湾的一些不法厂商相互勾结,将那些不敢在日本出售的地沟油大肆卖往台湾,然后重新包装、冒充正常食用油出售。 当然,台湾民众食用日本地沟油的时间并不是很长,主要原因是日本政府后来加强了对地沟油的管理,不法厂商制造地沟油的源头被堵住了。当时,日本政府的做法是,由专业公司回收地沟油,并以较高价格卖给日本政府,然后日本政府将这些地沟油提炼后用作了垃圾车的燃料。同时,这种垃圾车的燃料中被加入了蓖麻油,完全无法食用。 由于日本政府购买地沟油的价格高于不法厂商所能承受的收购价格,所以许多以此为生的地沟油商贩无利可图,自然放弃收购,转做其他营生。这样,地沟油在日本的源头被彻底堵住,日本政府在保护国民健康的同时,也无意中使台湾民众不再懵懵懂懂地食用日本的地沟油了。现在的新闻只不过指出,台湾一直没有停止制造地沟油而已。馊水油案自食恶果 二十二人判处徒刑两名负责人并被宣付保安处分 刑满後再入劳动场所强制工作【板桥讯】曾引起消费者恐慌的馊水油案,台北地方法院板桥分院昨天宣判,廿二名被告分别被依诈欺罪判处一年半至七年不等的徒刑。其中德泰油行负责人林德卿及加工厂负责人陈展土、谢允展,同时被判服刑期满後入劳动场所强制工作。廿二名被告均被以连续诈欺或帮助诈欺的连续犯加重二分之一刑期论罪,林德卿被处有期徒刑七年,并於执行完毕或赦免後入劳动场所强制工作三年;谢允展处刑六年,强制工作二年;陈展土处刑四年六月,强制工作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