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电子章怎么申请办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公司电子章申请办理流程如下:1、依法批准设立或者登记的证件、文书;2、有上级或者主管部门的,应当出具上级或者主管部门的介绍信;无上级或者主管部门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委托授权书;3、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联系方式;申请制作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的,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介绍信、委托授权书;4、需要制作包含外文或者少数民族文字电子印章的,应当提供经本单位或者机构确认的翻译文本。电子印章的申请使用电子印章的组织(或个人)首先需要到电子印章(管理)中心(平台)申请电子印章,在履行完正常手续并确认无误、合法的情况下,为申请者制作电子印章,并将制作好的电子印章导入特定的存储介质,如USB-Key或IC卡等,并提交给申请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下列公司的登记:(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二)外商投资的公司;(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的公司;(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应当由其登记的其他公司。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由其登记的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公司;(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其他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