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加分政策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根据《济南市2014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初三学业水平考试加分政策分三种情况,各加10分、20分、30分。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照顾30分并计入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 烈士子女(含烈士未成年弟妹);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照顾20分并计入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 作战部队和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荣获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子女。 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照顾10分并计入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 现役军人子女(非第1条、2条中所列现役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如果特殊考生符合多个条件,只按照最高分值计入总成绩,不累加计算。【拓展资料】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录取;报考其他学校的,照顾5分录取。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照顾10分录取。烈士子女降20分录取。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及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及警察子女,照顾10分录取;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照顾20分录取。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时照顾10分。 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丹江口水库移民搬迁后5年内,移民考生在中招中照顾5分。省招办明确要求,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对三好学生、体育尖子、晨光杯体育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计算机表演赛等活动的优胜者,其奖励和照顾体现在综合素质评定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