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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劳模待遇新规定

国家级劳模待遇新规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国家级劳模待遇新规定

1、提高市级以上离退休劳模荣誉津贴标准,2、离退休劳模荣誉津贴的支付渠道,3、加大对困难劳模的帮扶力度,4、落实劳模养老保险政策,5、改善劳模医疗保障待遇,6、妥善解决劳模住房困难问题,7、合理解决劳模就业地落户问题,8、积极做好劳模就业与失业保障工作,9、积极开展关心关爱劳模活动,10、着力提高劳模管理服务水平。一、全国劳动模范待遇1、每月享受荣誉津贴500元。2、省部级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400元。3、省先进生产(工作)者,每月享受荣誉津贴250元。4、市级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240元。5、满60周岁的全国农业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600元;省部级农业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500元;市级农业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300元。二、省劳模子女上学待遇?1、采取优先入学的待遇。省劳模的子女入学可以享有优先录取的待遇2、同时在住房等方面也享有一定的待遇三、待遇包括4项:1、即发给1万元奖金;2、在职时可奖励晋升一个级别工资档次或薪级工资;3、退休时仍保持荣誉的,退休费比例可提高5—10%;4、退休后每月享受80元荣誉津贴。法律依据:《全国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办法》第三条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包括:劳模生活困难补助、特殊困难帮扶、春节慰问、重要节日和纪念日走访慰问、疗休养和健康体检补助、荣誉津贴,以及经财政部批准的其他支出。第四条 补助资金按照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实行逐级申报、分级负责、“一卡化”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