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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西莫夫机器人三定律

阿西莫夫机器人三定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LawⅠ:A ROBOT MAY NOT INJURE A HUMAN BEING OR, THROUGH INACTION, ALLOW A HUMAN BEING TO COME TO HARM.

第一定律:机器人不得伤害人类个体,或者目睹人类个体将遭受危险而袖手不管。

LawⅡ:A ROBOT MUST OBEY ORDERS GIVEN IT BY HUMAN BEINGS EXCEPT WHERE SUCH ORDERS WOULD CONFLICT WITH THE FIRST LAW.

第二定律:机器人必须服从人给予它的命令,当该命令与第一定律冲突时例外。

LawⅢ:A ROBOT MUST PROTECT ITS OWN EXISTENCE AS LONG AS SUCH PROTECTION DOES NOT CONFLICT WITH THE FIRST OR SECOND LAW.

第三定律:机器人在不违反第一、第二定律的情况下要尽可能保护自己的生存。

阿西莫夫机器人三定律

扩展资料:

一、传播发展

从1941年的短篇科幻小说《推理》开始,阿西莫夫就在“三大法则”的框架下创作了一系列短篇机器人科幻小说。他熟练运用“三大法则”,在机器人有可能违背法则的前提下逐渐展开故事。

这些短篇故事极具逻辑性,情节紧凑,扣人心弦,后来大都被收录在《我,机器人》(1950)和《其他机器人》(1964)这两本科幻小说集中。

在尝试了一系列短篇小说之后,阿西莫夫又创作了机器人长篇科幻小说,分别是《钢窟》(又译《钢穴》)(1953)和《裸日》(1957),内容都涉及人类侦探与机器人侦探联手破案的传奇故事,被誉为科幻与推理相结合的典范。

有了“三大法则”,阿西莫夫笔下的机器人就不再是“欺师灭祖”、“犯上作乱”的反面角色,而是人类忠实的奴仆和朋友。

不过高度智能化的机器人还是会产生各种心理问题,需要人类协助解决,这正是机器人故事的基础。阿西莫夫所向往的,是人类为代表的“碳文明”与机器人为代表的“硅文明”的共存共生。在阿西莫夫的另一篇优秀作品《二百岁人》(1976)中,他的这一思想表露得淋漓尽致。

二、法则提出

阿西莫夫的《我,机器人》,在一九五〇年末由格诺姆出版社出版。虽说这本书是“旧稿子”,但是这些短篇是在十年间零零散散发表的,这次集中出版,使读者第一次领略阿西莫夫机器人科幻小说的魅力。

阿西莫夫为这本书新写了《引言》,而《引言》的小标题就是《机器人学的三大法则》,把“机器人学三大法则”放在了最突出、最醒目的地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器人学三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