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强人沙祖康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沙祖康是一名职业外交官,担任联合国副秘书长前是中国常驻日内瓦联合国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的代表和大使。 职业生涯编辑本段 沙祖康自1970年起服务于中国外交部,曾在中国派驻伦敦、科隆坡、新德里、纽约和日内瓦的外交代表机构任职,先后担任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参赞、外交部国际司副司长、中国常驻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大使、外交部军控司司长、中国常驻日内瓦联合国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的代表和大使。在长达37年外交生涯中,沙祖康涉足政治、安全、经济、社会、人权、人道等广泛领域。他作为中国政府和军方的顾问,参与了中国政府在许多重大外交问题上的决策,是中国一系列重大军控和裁军倡议的设计者之一,也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外交的参与者和见证人。 沙祖康具有很强的危机处理能力。作为中国政府代表,他于1993年8月在沙特的配合下,与美方谈判,妥善解决了“银河号”事件。作为中国外交部高级官员,他于1993年-1994年、参与了第一次朝核危机的处理。作为外交部长唐 家 璇的主要顾问,他于1998年参与处理南亚核危机,参加五国外长关于南亚核问题联合声明的起草和磋商,并为此后联合国安理会通过1172号决议做出了贡献。作为中国大使,他参与了中国政府和世界卫生组织对2003年“非典事件”的处理。 沙祖康是一位杰出的谈判者。作为中国政府代表,他参与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禁止生物武器公约》和《特定常规武器公约》等军控和裁军领域重大国际条约的谈判和审议,参与了起草联大和安理会通过一些重要的关于军控和国际安全的决议,以全球视野和战略眼光,积极倡导国际安全合作,维护国际和平和地区稳定和安全。 沙祖康积极推动中俄、中美以及中国和其他国家的双边军控合作。作为中方谈判代表,他参与了中俄和中美关于核武器互不瞄准对方的谈判和有关文件的起草工作,促成了中俄两国首脑于1994年9月发表《关于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和互不将核武器瞄准对方的声明》,中美两国首脑于1998年6月宣布战略核武器互不瞄准对方。 沙祖康是优秀的组织者、领导者和协调者。他于1997年组建了中国外交部军控司并担任首任司长。在中国履行军控、人权国际条约过程中,他多次承担中国政府各部门、军队和民间社会之间的协调工作,提出履约报告,配合履约视察和联合国工作组和报告员的调查访问,倡导成立中国非政府组织,推动国际组织在中国设立代表处。 沙祖康具有丰富的多边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的经验。他曾于1994年至1999年担任联合国秘书长裁军咨询委员会委员;于2002年至2003年担任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政府组主席;于2003年至2004年担任第50届贸发大会理事会主席、第11届贸发大会筹备委员会主席和第11届贸发大会全体委员会主席;于2004年至2007年担任联合国人权会和人权理事会“相同观点集团”协调员。此外,还先后担任涉及军控、贸易、知识产权、社会、电信等各议题的国际会议主席、副主席、主持人、协调员和专家等职务。 个人简历编辑本段 2007年至今 任联合国主管经济和社会事物的副秘书长 2001-2007 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及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 1997-2001年 中国外交部军控司司长 1995-1997年 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及瑞士其他国际组织副代表、中国裁军事务大使 1992-1995年 中国外交部国际司参赞、副司长 1988-1992年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一秘、参赞 1985-1988年 中国外交部国际司三秘、副处长、一秘 1980-1985年 中国驻印度大使馆随员、三秘 1974-1980年 中国驻斯里兰卡大使馆科员 1971-1974年 中国驻英国大使馆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