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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在幼儿园午休时死亡,事件的责任该如何划分?

女童在幼儿园午休时死亡,事件的责任该如何划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更是一个家庭的希望,在幼儿园将度过3-6岁的重要时刻,因其性格发展的特点,此年龄段的幼儿大多处于需要保护的状态。幼儿园老师的责任心,直接会影响到该班幼儿的安全问题,稍有不注意,就会有幼儿发生一系列的意外事件。在广东揭阳发生了一件幼儿园午休时儿童死亡的案件,该案件发生的地点是在该幼儿的午休的小床上,本该是午休时间怎么会死亡呢?该幼儿的家长十分痛心,希望幼儿园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警方目前已经在调查整个事件,该事件的责任该如何划分呢,我认为有以下几方面:

目前,警察已经排除了投毒、暴力至死,但是既然意外是发生在班级,该班级的教师肯定是第一责任人,幼儿午睡的时候并没有很好的进行巡视,任凭孩子睡觉竟然没有及时发现孩子的异常才会导致这一悲剧的发生。在警方调查期间要调查录像,竟然15:00之前的录像全部都没有了,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情,偏偏监控就坏的那么巧,让人不禁联想到是不是教师的一些不当行为被及时删掉了,因为此事真正的知情者应该只有老师了吧,肯定是有一些不敢公之于众的画面,所以无论怎样主要责任肯定是该班的老师。

女童在幼儿园午休时死亡,事件的责任该如何划分?

学校并没有起到很好的监管作用,该园的管理是存在一些问题的,对老师及保育员的培训没有到位,在遇到孩子有生命危险的时候竟然还等待家长的到来才送往医院,耽误的是一条鲜活的生命,管理存在严重的失职。

女童在幼儿园午休时死亡,事件的责任该如何划分?

幼儿可能本身也是有问题的,不舒服没有及时汇报老师,可能是因为性格比较内向,不愿意交流,但是班级幼儿很多,如果幼儿能够及时主动告诉老师,相信也会免去悲剧的发生。

女童在幼儿园午休时死亡,事件的责任该如何划分?

总之,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无论是对该家庭还是幼儿园都是一次严重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