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特有个世纪之扣 格里芬隔扣帕金斯 为什么也称作世纪之扣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怎么说呢,严格来说,格里芬的那个只能算是隔扣。还达不到当年卡特的“世纪之扣”“死亡之扣”但是随着卡特年龄的增长,伤病的加深,,不再是那个“半人半神”的传说了。说到这挺伤感的,卡特也是我最喜欢的偶像。说跑题了、、、、、咱继续:NBA联盟,是一个商业联盟,她们注重的是利益。以前那个半人半神的男人,已经老了,再推广也比不上以前了,所以,斯坦恩大笔一挥,选中了格里芬,作为卡特的一个传承吧。所以才说两个人都是“世纪之扣”。就目前NBA里面来说,扣篮时最吸引观众眼球的,也是NBA变相的一个宣传。同样,格里芬,也只能说是现在NBA里面扣篮最具有暴力美学的人吧。。。。。。咳咳,说到这了,希望可以帮到你,其实这些话总结起来只是一句话:商业+宣传=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