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努某某被开除的原因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工程系2016级本科生努某某被开除的原因是犯强奸罪。
2020年4月17日浙大努某某被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处努某某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在今年七月份一条《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某某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引起网友热议,舆论之下,浙江大学为此成立专项工作组,依法依规展开调查,发现努某某有多项违纪违规行为。
于7月31日,浙江大学召开校务会议审议2016级本科学生努某某处分事宜,决定给予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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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害虫学生”就是应该尽早铲除
对于“浙大努某某事件”校务会议最终决定开除学籍的处分。看到这样的消息很多网友也是直言干得漂亮,这类害虫学生一定要尽早铲除,如果努某某犯强奸罪判刑还只是留校察看而不开除,很多人都会觉得“太过”宽容,自从努某某的事件爆发后,后续又有很多女生反映遭遇到她的骚扰,看来努某某害人不浅,浙江大学也是表态将会一查到底。
如今浙大也是做出了开除努某某的决定,但很多网友认为这只不过是迫于舆论的压力罢了,如果没有这么多人谴责,也许这事就糊弄过去了,这得让多少人寒心,其实浙大的目的也不是为了庇护努某某,而是为了自己学校的名声,要知道此时高考已经结束,浙江大学作为名牌大学,此时出了这样的事情,肯定会影响学生填报志愿。
开除努某某的学籍也是顺理成章,如果浙大只顾自己的名声,不能给公众一个很好的交代,这才是最大的失误,此时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努某某所犯下的过错是很严重的罪过,而且还是在这样的名牌大学,最后浙大还在通报中说,我们是一所具有优良作风的学校,不论身份地位都会一视同仁,这才是大家风范!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浙江大学:给予2016级本科学生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