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香港特区第四任行政长官怎么产生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2012年选出第四任行政长官的选举委员会人数,由800增加至1200人,四大界别以相同比例增加委员的名额,即每个界别增加100个议席,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提名人数维持在选举委员会人数的八分之一,亦即150个提名,而第一、第二和第三界别将各有50%的委员数目增长。至于第四界别,即政界,新增的一百个议席当中,75个议席会分配予民选区议员,加上原来的42个议席,日后将会有117个议席由民选区议员以互选的方式产生,委任区议员是不会参与互选的。有关的具体安排,包括第一至第三界别之内的界别分组所获配予的议席数目,将会在本地立法的阶段,在行政长官选举修正条例草案当中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