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爱国统一战线由哪些成员组成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指出:
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
扩展资料
爱国统一战线的正式确定
1981年6月,中国共产党召开十一届六中全会,一致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简称《决议》)。《决议》提出:“一定要毫不动摇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
《决议》把新时期的统一战线,明确地称为“爱国统一战线”,这是因为:爱国统一战线的提法同革命的爱国的统一战线的提法虽然没有实质上的改变,但这种提法,有利于更广泛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即凡是热爱我们伟大祖国的集体和个人都可以、都能够加入到统一战线中来,从而进一步扩大了统一战线的范围。另一方面,这种提法既不会影响在政治上比爱国者更进步的集体和个人加入统一战线,也不会因此减弱统一战线的革命意义。
从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之后,统一战线明确地称为爱国统一战线。这种称谓的确定,使新时期统一战线在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基础上的团结更加广泛。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