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和“部分”是什么辩证关系?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整体”和“部分”的辩证关系:
整体和部分是相互区别的:
一是含义不同:二者有严格的界限。在同一事物中,整体就是整体而不是部分,部分就是部分而不是整体,二者不能混淆。
二是二者的地位不同:整体居于主导地位,整体统率着部分,部分在事物的存在和发展过程中处于被支配的地位,部分服从和服务于整体。
三是二者的功能不同:整体具有部分所不具备的功能;当部分以有序合理优化的结构形成整体时,整体功能大于局部功能之和;当部分以无序欠佳的结构形成整体时,整体功能小于部分功能之和.
整体和部分是相互联系的:
一是相互依存:整体是由部分构成的,离开了部分,整体就不复存在;部分是整体中的部分,离开了整体,部分就不成其为部分,就要丧失其功能。
二是相互影响:整体功能状态及其变化也会影响到部分,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甚至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作用。整体部分的辩证关系的方法论意义一是树立整体观念和全局的思想,从整体出发,在整体上选择最佳行动方案,实现最优目标。二是搞好局部,使整体功能得到最大发挥。
案例:自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对民生问题持续关注,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运用整体与部分辩证关系的原理,说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与改善民生的关系。
回答:整体与部分是辩证统一的,要坚持整体与部分的统一。在我国,和谐社会建设与改善民生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二者密切联系,不可分割。
②部分影响整体, 关键部分对整体功能起决定作用,要求我们应重视局部的作用,搞好局部,用局部的发展推动整体的发展。改善民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点,对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关键作用。
③整体居于主导地位,统率着部分,要求我们应树立全局观念,立足整体,统筹全局。要把改善民生置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局中,统筹兼顾,公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