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什么是公民权利,宪法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公民权利,是指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所保障的,公民实现某种愿望或获得某种利益的可能性。享有法定权利的公民,一方面,有权自己作出一定的行为;另一方面,有权要求他人作出一定的行为或者不为一定的行为。我国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三至五十条对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概括起来主要有:参与政治的权利。包括:平等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权利和批评、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 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 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社会经济、教育和文化方面的权利。包括:劳动的权利,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特定人的权利。包括:保障妇女的权利,保障退休人员和烈军属的权利,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关怀青少年和儿童的成长,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 什么是公民的义务,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公民的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义务不能放弃,是每个公民必须履行的责任。 我国宪法第五十二到五十六条对公民依法履行的义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即: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照法律纳税;其他方面的义务包括:公民有劳动的义务和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