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兄弟烟草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哪些香烟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中华民国成立之初 1916年南洋公司成立,那时是民国初.南洋兄弟烟草公司生产 红金龙香烟. 今有烟二种,一为国货.1905年由简照南(1870~1923,广东南海人)、简玉阶(1875~1957)兄弟创办于香港,当时资本为10万港元。由于缺乏技术和经验,并受到英美烟草公司的竞争和打击,于1908年亏损停业。1909年因得到叔父简铭石资本 9万元而复业,更名广东南洋兄弟烟草公司。1911年起,公司转亏为盈,业务不断发展。1916年在上海设立卷烟厂,接着又在全国主要城市及南洋群岛一带设立分支机构。1918年改组为南洋兄弟烟草股份有限公司,向北洋政府注册,额定资本为500万元,实收270万元,并将企业中心由香港移至上海。在此期间,公司最大的竞争者英美烟草公司曾3次企图吞并它而未果。为进一步扩大企业,壮大实力,从而抗衡对手,公司于1919年向社会招股,资本扩大为1500万港元,简氏家族以占总股份的60%而控制企业。1918~1920年,公司先后在武汉、上海、香港等地添设分厂,并在山东坊子、河南许昌开设收烟场和复烤厂,在安徽刘府开设收烟场;销售机构则遍布全国各大城市及东南亚各地。全盛时有职工 1.4万余人。1927年10月企业实有资本近2000万元。1923年,总经理简照南去世,其职由简玉阶接任。 1927年以后,国民党政府实行有利于外商的不平等税收政策,使南洋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遂由历年盈余逐步走向亏损,仅1928~1930年间就亏损575万元,经营更加困难。1937年4月,官僚资本趁公司危难之际,低价收买公司股票,取得了半数股权和绝对控制权,遂改组公司,由宋子文(1894~1971)任董事长,原总经理简玉阶成为徒具空名的董事和设计委员。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上海总厂毁于“八·一三”炮火。随着战局变化,公司业务中心逐渐移至香港、重庆,并建立了重庆烟厂和广州烟厂。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上海厂恢复生产。1949年6月人民政府对公司实行监督,1951年2月实行公私合营,简玉阶出任合营后的副董事长,简照南之子简日林出任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