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无禁止即可为的下一句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这是两个意思相对的法律谚语。
具体为:让市场“法无禁止”即可为让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对私权利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对公权力来说,“法无授权即禁止”。
作为一个公民,他不但可以大胆地运用自己的权利(法无禁止即可为、自由),还可以勇敢地监督政府(法无授权即禁止)。对政府而言,不但要谨慎运用手中每一份权力(法无授权即禁止),还必须尊重公民每一份权利(法无禁止即可为)。两者是相辅相成的。
含义
“法无禁止皆可为”,我们讲的三个“为”是三句话,一个是政府法定职责必须为,第二个是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第三个是老百姓法无禁止皆可为。
在法学专业,有这样一句话:“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皆禁止。”这句话并没有出现在我国任何一部法律中,但我国法律的每一句话都体现了它的含义。
这句话其实是综合了我国民法、行政法等多部法律的立法原则,这句话不仅体现了私法的特征,还体现了公法的特征,也是我国法律思想的核心,每一个公民都有理由了解、记住它。
在分析这句话前,先来了解两个概念:“公法”与“私法”。这里的“公”与“私”是指公权力与个人。公法是调整国家公权力与个人之间关系的法律,该法所约束的主体也会包括国家机关等,所涉及的利益也往往是公共利益,比如行政法、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私法主要是调整普通公民,组织之间关系的法律,也就是调整普通个人的私人利益之间的关系,比如民法、合同法、婚姻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