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理论概述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可持续发展理论最早见于1987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所发表的《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中。根据该报告,可持续发展的含义是“既满足当代人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34]”即优先考虑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尤其是满足世界上贫穷人的基本需要;同时要充分考虑到不能危害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报告中主要考虑人口、食物安全、物种灭绝、基因资源、能源、工业和人类居住问题。委员会认为以上问题具有内在的联系,不能割裂开来处理,并将可持续发展概念理解为包含限度的概念。但这种限度并不是“僵化”的,它们与技术状态、社会组织状态以及生物圈消纳人类行为影响的能力有关[35]。
可持续发展的提出立足于这样的认识:经济发展最终要受到普遍的、不可避免的资源环境来源和处理两方面稀缺性的限制以及热力学规律的限制;经济增长受到的限制与每天选择了资源消耗、财富积累和污染模式的人们密切相关[36]。国外研究学者认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本质,是如何维系地球生存支持系统,去满足人类基本需求的能力”[37]。
可持续发展一经提出,就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1989年,联合国环境署理事会曾经为可持续发展概念的定义发表了一项《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声明》,其中特别强调“可持续的发展是指既满足当前需要而又不削弱子孙后代满足其需要能力的发展,而且绝不包含国家主权的含义”。可以说,这一声明对可持续发展的定义与《我们共同的未来》中的定义如出一辙。正是这一正式的声明,构成了1992年巴西里约热内卢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共同讨论和制定全球《21世纪议程》的基础[38]。1992年,巴西里约热内卢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里约热内卢环境与发展宣言》,对这一理论做了进一步的肯定和发展。大会围绕环境与发展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最后达成一致共识:为了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改变工业革命以来的“高生产、高消费、高污染”的传统发展模式,抛弃“先污染、后治理”的思维方式,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观念,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大会还制定了可持续发展的具体行动的纲领性文件———《21世纪议程》。我国也据此于1994年制定了《中国21世纪议程》,并在议程中明确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和人民的能力,以及经济、资源、生态与环境条件。2002年,在南非约翰内斯堡召开的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共有104个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在内的192个国家的1.7万名代表参加会议,共商全球可持续发展大计。大会全面审查和评价《21世纪议程》的执行情况,敦促各国在可持续发展领域采取实际行动。会议最终通过了《约翰内斯堡可持续发展承诺》和《执行计划》。出席会议的国家首脑重申了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承诺。《执行计划》提出了新的和更具体的环境与发展目标,并制定了具体的时间表,如到2005年开始实施下一代人资源保护战略;在2015年之前,将全球无法得到足够卫生设施的人口降低一半;2020年最大限度地减少有毒化学物质的危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