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费收费标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山东电网工商业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降低0.0219元(含税)其中,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累计降低0.0114元;大工业用电价格累计平均降低0.026元并实现全省大工业用电同网同价。具体累进电价表可自行查询山东省电网销售电价表。山东电价事项明细如下:“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按电力公司抄表周期正常交纳电费,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第一档:电量每户每月210度及以下,执行现行电价,即年用电量2520度及以下执行每度0.5469元;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210~400度之间,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即年用电量2520~4800度部分执行每度0.5969元;第三档:电量每户每月400度以上,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即年用电量超过4800度部分执行每度0.8469元。对使用量控式卡表与电力公司结算的居民用户,以年度购电量执行上述标准。针对居民用电不同情况,《通知》还明确了相关配套措施: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电费,即用电费用。就是一个企业、单位、个人在一定时间内所耗费的电能电量所产生的费用。水电费是生活费中的固定支出,不同城市水电费收费标准不同。(以上意见仅供参考)拓展资料:电费是怎么算的?电费的标准:1、夏季标准:5月至10每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到260千瓦时用电量,其电价不调整,为每千瓦时0.68元;每户每月第二档电量为元;261到600千瓦时用电量,每千瓦时电价上涨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601千瓦时以上用电量,每千瓦时电价上涨0.30元。2、非夏季标准:11月至次年4每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到200千瓦时用电量,电价不调整;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01到400千瓦时用电量,每千瓦时电价上涨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401千瓦时以上用电量,每千瓦时电价上涨0.30元。法律依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降低我省工商业销售电价山东电网工商业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降低0.0219元(含税,下同)。其中,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累计降低0.0114元;大工业用电价格累计平均降低0.026元并实现全省大工业用电同网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