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法律分析: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一个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崭新课题,提到全党全国人民面前,作出全面部署,显示了中国共产党非凡的执政能力,是我们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一次历史性跨越,是党的战略任务、科学理论、伟大实践的重大突破与创新。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简称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是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闭幕之后召开的第六次全体会议。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