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参事是什么职位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政府参事是同级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由同级人民政府首长聘任并亲自为其颁发聘书。
其可以直接客观公正地向本级政府首长反映社情民意,或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参事是一个官阶名。清末改制,新设或改组的中央各部,每于正副大臣之下,设参事数人,由大臣奏补。 辛亥革命后, 北洋政府中央各部均有参事二至四人,掌拟订与审议各种法律命令,官阶地位与各司司长同等。民国十年(1921),公布有《省参事会条例》。各省或置或不置。参事会有会长与省参事员。省参事员有专任也有兼任,均由名人担任,是从事咨询及审议的人员。
新中国成立之后,在 毛泽东、 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亲自倡议下,于1949年11月设立了 国务院参事室, 国务院参事室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它具有统战性和咨询性,主要职责是组织政府参事开展调查研究、建言献策、咨询国事等工作或活动。国务院参事由国务院总理亲自聘任。国务院参事室自成立以来,先后共聘任有参事191位,现任参事41位。他们大多是各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也有中共的专家、学者和富有宏观管理经验的领导干部。一般参事都是学识渊博,人生阅历丰富,社会责任感强,是某一行业系统的知名专家或学者,社会公认度高。政府参事的基本职责是: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咨询国事、民主监督、统战联谊。政府参事可以直接客观公正地向本级政府首长反映社情民意,或提出意见和建议,这是政府参事的工作职责。政府参事工作制度是人民依照法律管理国家事务的一种渠道和形式。除国务院设立政府参事室外,省级人民政府和许多地级市人民政府也都设有政府参事室。截至2013年全国共有参事900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