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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之我幸失之我命的出处和意思?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的出处和意思?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的出处和意思?

其出处:徐志摩写给梁启超的一封信。 原文为“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意思:得到了它(之在这里作代词)是我的幸运,或者说是我有幸的事,失去了它也是我命中注定啊,就是说不要把得失看得那么重要,得到了固然很好,可是失去了也不能强求。

徐志摩:(1897年1月15日—1931年11月19日),浙江嘉兴海宁硖石人,现代诗人、散文家。原名章垿,字槱森,留学英国时改名志摩。曾经用过的笔名:南湖、诗哲、海谷、谷、大兵、云中鹤、仙鹤、删我、心手、黄狗、谔谔等。徐志摩是新月派代表诗人,新月诗社成员 。

1915年毕业于杭州一中,先后就读于上海沪江大学、天津北洋大学和北京大学。 1918年赴美国克拉克大学学习银行学。十个月即告毕业,获学士学位,得一等荣誉奖。同年,转入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的研究院,进经济系。[1]1921年赴英国留学,入剑桥大学当特别生,研究政治经济学。在剑桥两年深受西方教育的熏陶及欧美浪漫主义和唯美派诗人的影响。奠定其浪漫主义诗风。1923年成立新月社。1924年任北京大学教授。1926年任光华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前身)、大夏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前身)和南京中央大学(1949年更名为南京大学)教授。1930年辞去了上海和南京的职务,应胡适之邀,再度任北京大学教授,兼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教授。1931年11月19日因飞机失事罹难。代表作品有《再别康桥》《翡冷翠的一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