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保送入学条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法律分析:一、中国共产党员;二、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三、年龄不超过25岁,其中,入伍前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且取得学位的,年龄不超过26岁;研究生毕业且取得相应学位的,年龄不超过29岁;在驻西藏和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服役的少数民族士兵,年龄可以放宽1岁(截至当年1月1日);(往年政策中,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以及驻边远艰苦地区部队少数民族选拔对象,可放宽到26周岁,现在已删除,并且增加研究生年龄放宽条件)四、中士以下军衔,服役满1年、不超过8年(截至当年6月30日);五、在推荐单位任建制班班长1年以上,或者是推荐单位专业技术尖子且在本专业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截至当年6月30日);六、历年的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且历年个人年度军事训练成绩均为良好以上,其中,最近一次年度考核结果和个人年度军事训练成绩均应当为优秀;
法律依据:《军队建设基层纲要》第三十四条 评定优秀士兵,由军人委员会组织评议,基层党组织评审和推荐,旅、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颁发证章证书,给其家庭寄发喜报,填写登记表归入本人档案。入党、提干、考学、保送入学、班长配备、士官选取的对象,应从优秀士兵中产生。获得2次三等功或1次二等功以上奖励 (大军区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个人,比照1次三等功掌握,但不含全军士官优秀人才奖二、三等奖);军级以上单位树立的先进典型或者通报表彰的军事训练尖子,并且另有1次个人立功;获得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贡献者。总部规定,下列单位和对象不列入优秀士兵保送入学选拔范围:团以上机关及其附属单位;院校、训练机构、仓库、医院、疗养院、科研院(所)、干休所等;院校旅、团级教练训练单位;省军区所属作战师、旅、团以外单位,联勤系统建制团以外单位;师以下作战部队非战斗班和编外单位。经过士官院校全日制学历班培训毕业的士官;不符合士官管理规定选取、调动的士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