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怎么形成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美国于1978年开始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当年,美国国会通过了《政府道德法案》,1989年又修订为《政府道德改革法案》。这一法律是美国财产申报制度的蓝本,经多次修缮并新添配套法规之后,终于演进为一套在形式上较为完善细致的财产申报制度。
1、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一种防止官员贪污腐败的措施。根据国外成功的实践经验已经证明,反腐倡廉最为根本的制度保障。
2、在美国,法律对财产申报中的违规行为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对拒不申报、谎报、漏报、无故拖延申报者,各单位可对当事人直接进行处罚;司法部门可对当事人提出民事诉讼,法院可判处1万美元以下的罚款;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可提出刑事诉讼,判处最高25万美元的罚款或5年监禁。
3、1994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将《财产申报法》正式列入立法规划。1995年4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
4、这些举措,对于防范官员隐瞒实情、欺骗公众等损害民众利益的行为应该说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至少是对“官员无隐私”认识深化的表现,但由于不对公众公布,显然不能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这在一定程度上,还不能发挥出官员隐私具有公共意义的作用。官员的财产状况、婚姻状况、家庭成员从业状况没有依照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从而使得权力寻租的灰色空间并没有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