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个人出租住房须缴个税,这样规定有什么现实意义?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实际上个人出租房要缴个人所得税并不是刚有的事情,云南并不算是开先例。
租房收益原本就是要缴税滴,财税〔2008〕24号文件规定,以租金收入的4%计算缴纳房产税。所以,云南房东并不孤单。不过呢,目前全国的租房市场还不健全,私下转账之类的事,税务不好排查,也就实际缴税的不多。
说回云南这事,这其实是在释放信号,租售正奔着同权快速推进,你想想,租客可以抵扣个税、申请补贴,甚至可以办理孩子上学、申请户口,是不是好事?但想好事,也得有点条件吧,租房信息联网、房东缴纳租金税就是这条件。
至于房租涨不涨?很简单,看谁更强硬?房子不愁租,那租客只能多承担点。不过权益有保障,多花点还是值得啦。
个税出租所得=租金收入—扣除费用—修缮费用(每月800为限)然后个人出租住房减按百分之十税率缴税。
但是其实很多地方是核定综合征收的,税负基本不高,因为是核定,所以不存在费用扣除的问题。
普通人租房子,房东或者小区直租,不备案是没有相关税费的。影响最大还是云南做旅游旅馆酒店的老板,但是这些税费最终还是转嫁给了到云南旅游的消费者身上。
云南对出租住房所得的相关缴税规定与国家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并不相悖。我国税法原本就将住房租赁所得纳入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只是由于征管遵从上存在困难,所以各地没有实际开征。
当前财产租赁所得不属于综合所得,云南将财产租赁所得纳入综合所得的课征范围,如能顺利实施,对于个税改革具有地方性试点的意义。从十四五的规划建议看,个人所得税改革将会继续深化,也有可能推进修法。将资本所得,包括住房租赁所得纳入综合缴纳的范围,是改革的长远方向。
从国际经验看,与工薪所得相比,住房租赁所得的征收率较低,偷逃税的可能性很大。如果出租住房缴纳个税的政策能在全国推行,就意味着国家将资本所得纳入了综合征收的范围,但短期内可能性不大。
出租住房缴纳个税的政策若要在全国推行,还需尽快完善征管技术,建立相应的配套措施。确定出租房屋缴税的具体管理办法,健全申报系统和惩罚措施。如果没有任何措施出台,这项规定会形同虚设。
房租的市场价格取决于租房市场的供给与需求。需要租房的人多,房子抢手,税负才可能转嫁到承租人身上,并表现为租金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