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术兀术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兀术在建炎四年(1130年)以前是积极主张攻宋的狂热分子,后开始向主和方面转化。绍兴八年(1138年)在挞懒的主持下,金朝将河南陕西之地交还宋朝,与宋朝达成了初步和议,随后,兀术撕毁和约,重新发动侵宋战争,主要目的是为了收回河南陕西一带土地,并非是反对与宋议和,而是希望在有利于金朝的条件下与宋达成新的议和,从兀术主张与宋议和的目标上来看,并没有发生大的变化,只是在与宋议和的条件上与挞懒等人的主张不同。挞懒的主张有损金朝利益,兀术的主张,则有利于金朝的发展,当然,这种有利于金朝的发展,是在损害宋朝利益的前提下实现的。绍兴和议以后,由于兀术认为当时的形势是宋强金弱,所以主张坚守和好。可见,兀术在对宋政策方面,并没有一味主战,而是随着宋金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经历了一个由主战向主和的转变过程,并主张在绍兴和议之后的一段时期之内,与宋保持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