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企业之间能互相拆借资金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关联企业之间不能互相拆借资金,防止舞弊。
上市公司会采用以下几种关联交易来虚构利润。
1、关联购销舞弊
关联购销舞弊即上市公司利用关联方之间的购销活动进行的舞弊。根据我国会计准则的规定,当上市公司和子公司、兄弟公司之间发生购销往来时,当上市公司和母公司之间;
需在合并报表中予以抵消发生购销往来时,由于上市公司提供的是单个报表,而非合并报表,因此无法抵消,但需在附注中详细披露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的内容。
2、受托经营舞弊
受托经营舞弊即上市公司利用我国目前缺乏受托经营法规的制度缺陷,采用托管经营的方式以达到利润操纵的目的,它是报表欺诈的一种新方法。
在实务中,上市公司往往将不良资产委托给关联方经营,按双方协议价收取高额回报。这样就不仅避免了不良资产生成的亏损,还凭空获得一块利润,而这笔回报又常常是挂在往来账上的,没有真正的现金流入,因此只是一种虚假的“报表利润”。
3、资金往来舞弊
尽管我国法律不允许企业间相互拆借资金,但仍有很多上市公司因募集到的资金没有好的投资项目,就拆借给母公司或其他不纳入合并报表的关联方,并按约定的高额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以此虚增利润。
4、费用分担舞弊
费用分担舞弊即上市公司通过操纵与关联方之间应各自分摊的销售和管理费用,实现调节利润的目的。一些上市公司和集团公司之间常常存在着关于费用支付和分摊的协议,这就成为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一种手段。
扩展资料
参加拆借活动的企业和资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金拆出拆入的企业必须是一个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的法人,拥有可以自主支配和使用的资金,能从事各项经济决策和各种经济活动,并在社会上享有良好的信誉;
2、资金拆入企业必须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和切实的偿还能力,保证按期还本付息。
3、企业拆出的资金必须符合以下来源:
(1)局内各处室、各公司及所属企业、事业单位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2)可用而当年未用的各项专用基金:
(4)从各种渠道筹集起来的暂时闲置资金。银行贷款不得进行拆出。
4、企业拆入的资金必须用于以下方面:
(1)银行已批准贷款的技术改造、立项工程,在银行贷款尚未发放之前,企业可用拆款暂时补充;
(2)企业贷款所需的10%至30%自筹资金,在企业一次筹足困难时,可暂用拆借资金补足;
(3)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急需的短期周转资金;
(4)一些投资少、效益高、见效快的技术改造项目所需资金。企业使用拆款,应按上述范围掌握,不能用于长期固定资产投资,更不能搞转贷牟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资金拆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联方交易舞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