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所遵循的原则是()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我国《宪法》规定:“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这是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划分的原则,也是中央和地方立法权限划分应遵循的原则。
扩展资料
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原则在中国中央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中的表现:
第一,人口特少的少数民族至少有代表一人参加到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中去,与其他代表一道共同决定国家大事。
第二,国务院领导与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与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同时国务院还设立了民族事务委员会。
第三,国家在制定法律和政策时,不但要保障各少数民族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而且还要尊重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尊重各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和支持各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从而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